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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 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规模稳步提升。2015年经营收入达到6010.86亿元,增加值1753.4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0%,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0.4%。其中,软件产业实现经营收入3526.16亿元,互联网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1425.56亿元,电信传输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689.5亿元。
  • 上海促进新材料发展“十三五”规划(二)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研发成果转化,推进新材料联盟、平台和创新工程建设,推进新材料产业实体项目落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上海金融创新,研究运用新材料发展基金的方式,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方式推动新材料创新成果产业化及推广。
  • 上海促进新材料发展“十三五”规划(一)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和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产业是材料工业发展的先导,是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在建设制造强国、巩固国防军工中占据重要地位。“一代新材料造就一代新装备,一代新装备需要一代新材料”,每个工业强国的崛起,都需要雄厚的材料工业作为坚强支柱。加快发展具有上海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对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引领材料工业创新换代、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民生需求等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 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2017年上海市经信委已经发布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两个项目的申请指南,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很多企业打电话咨询,现将其与各位分享。
  • 2017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企〔2014〕581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和《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和《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推(2016)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80号),进一步聚焦信息化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和《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推(2016)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的通知 为加快本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本市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手段等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的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 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支撑《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协同创新、优化环境”的原则,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技〔2015〕769号),现就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强基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规〔2014〕67号),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应用为牵引,创新为动力,质量为核心,加快提高产业“四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促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现就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强基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上海市 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及《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装〔2015〕373号),2017年度我委组织实施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40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生〔2015〕767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上海市科技创新企业资质认定(二)——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市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上海市科委鼓励科技型企业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壮大而制定的关于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型项目政策,对申报主体的硬性条件包括企业规模和研发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2016年企业财报即将发布,2017年的申报时间可能在2月开展。请各单位根据企业情况积极申报。 2016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优先支持高端医疗器械、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核电装备、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化建造、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申请。2017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 上海市科技创新企业资质认定(一)——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及培育企业是上海市科委鼓励科技型企业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壮大而制定的科技型项目政策,对申报主体的硬性条件包括科研人员的数量和企业盈利能力的增长。2016年企业财报即将发布,请各单位根据企业情况积极申报。
  • 上海市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五)——领军人才计划 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是上海市科委,教委以及人社部针对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定的专项鼓励政策,要求人员55岁以下,面对企业主要是技术领导和管理人才,发挥技术领导的技术优势和先进管理优势,有利于企业建立人才梯队和战略发展,快速提升企业的研发团队的竞争力,科技创新实力逐渐提升。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左右。孔明网希望各单位准确解读政策,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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