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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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线上申报:申报企业于9月26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线下申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后(见附件2),于9月26日前报送至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1室,提交时注意《申请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申报或复核。

3.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订书钉装订,一式一份。其中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请附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审核推荐: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1.线上申报:申报企业于9月26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线下申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后(见附件3),于9月26日前报送至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1室,提交时注意《申请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申报或复核。

3.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订书钉装订,一式两份。其中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4.审核推荐: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5.相关提示: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可同批次一并申报。

三、动态管理

(一)到期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二)简单更名申请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向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8)。

四、联系方式

松江区经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方式:黄老师37737306,徐老师37737170

地址: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1室

邮箱:qjwqyfwk@163.com

附件:

1.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

2.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3.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7.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8.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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