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的高企申报旺季了,今天我们来把高企申报容易踩的坑来梳理梳理!
每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重新认定阶段,大批企业硬件条件达标、知识产权数量充足,最后却遗憾落选;还有不少企业拿到高新证书后,后续税务复核、抽查阶段被取消高新资质、补缴大额税款和滞纳金。深挖背后根源,研发费用归集不合规、高新收入界定混乱是压倒企业的两大核心痛点,也是评审专家与税务稽查核查的头号重点。
通俗来讲,高企申报的底层逻辑就两件事:
一是近三年研发投入真实合规,研发费用占比达到政策门槛;
二是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
研发费用的核心在于研发人员工资归集;高新收入的难点在于区分哪些收入可以计入高新收入,尤其自研软件搭配外购硬件打包销售如何合规核算,更是困扰很多科技企业的难题。
今天本文结合国科发火〔2016〕195号官方文件,把研发费用六大科目、高新收入判定边界、嵌入式软硬件收入拆分规则逐条拆解,从评审核查视角讲清合规要求、常见误区、备查资料,帮助企业做好前期规划,实现高企顺利通关。
一、研发费用:高企申报的第一道生死关,人员人工又是重中之重
按照官方文件,研发费用一共分为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用、其他费用六大板块。其中人员人工费用在大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达到40-60%,是评审核查的首要关注点;其次就是直接投入、设备折旧费用,也是现场核查高频审核内容。研发费用判定核心逻辑:只有对应立项研发项目、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产生的支出才能计入研发费用,生产经营相关支出严禁混入研发费用。
(一)人员人工费用:研发费用归集的第一命门,先界定谁才是合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
1、官方合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判定标准
高企口径里的研发人员官方名称为科技人员,硬性条件:直接从事研发创新工作、专门研发项目管理、为研发提供直接技术服务,年度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83天以上,包含在职员工、兼职人员、外聘临时人员。
可以计入科技人员范围:
1.核心研发岗:算法工程师、硬件开发、软件开发、工艺研发、新材料试验、产品创新设计人员;
2.研发管理人员:研发中心负责人、项目技术总监(只负责研发项目统筹,不负责行政、销售管理);
3.配套技术服务人员:样机测试人员、实验检测人员、研发数据整理人员、研发样品调试人员;
4.外聘研发专家、短期聘用技术顾问,签订劳务协议,按项目参与研发工作。
绝对不能算作研发人员,薪酬工资严禁计入研发费用:
行政人事、财务会计、销售业务员、生产车间操作工、仓库管理员、后勤安保、普通办公室管理人员,哪怕偶尔帮忙翻看研发资料,也不属于科技人员,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一律不得归集进研发费用。很多企业为凑研发费用占比,把总经理、财务、销售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这是评审专家一眼就能识破的造假行为,核查时会直接全额剔除人工费用,研发费用总额缩水,占比不达标直接申报失败。
2、哪些周期的人员薪酬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1.时间范围:仅针对企业内部已经正式立项的研发项目周期内发生的薪酬;项目立项前调研阶段、项目结题之后的人员工资不得计入研发费用;跨年研发项目,按照项目当年实际开展时长分摊对应工资。
2.专职研发人员:全年都在做研发工作,全年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可以全额计入对应各个研发项目。
3.兼职研发人员(跨岗位人员,技术人员同时兼顾生产调试):不可以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必须按月填写研发工时台账,按照研发工时占当月总工时比例分摊工资薪金。
举例:硬件工程师当月一共工作22天,其中12天开展新产品研发,10天做现有产品售后调试,只有12天对应的工资部分计入研发费用,剩余10天计入生产成本;工时表、项目分工表、个税申报表、社保缴纳记录、学历证明、项目立项书,全套资料一一对应留存备查,没有工时佐证的人工费用评审时全部不予认可。
4.年终奖、绩效奖金:只要是研发人员在项目周期内产生的绩效奖金,可以对应归集进研发费用;但是销售提成、业务奖励,哪怕发放给研发人员,也不得计入研发费用。
重点提醒:高企认定研发人员183天的标准,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不一样,加计扣除没有183天限制,千万不要混淆两个政策要求。
(二)直接投入费用:第二大核查重点,分清哪些物料可以归集研发费用
很多生产型、设备制造企业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占比很高,也是核查重灾区,绝大多数企业踩坑原因就是生产用料和研发用料混在一起,领料不区分研发项目。
1、合规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的直接投入范围:
1.研发项目直接消耗原材料、元器件、芯片、外壳材料、胶水、助剂、燃料、水电动力费用;
2.新产品试制阶段模具开发费、工装夹具制作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机、样品购置费,试制产品检验费;
3.研发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费、调试费、检测校验费;以经营租赁租入研发设备的租赁费。
2、严禁计入研发费用,高频踩坑情形:
1.生产常规产品领用原材料,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研发和生产共用原材料,没有单独研发领料单,出库单没有填写研发项目编号,财务笼统入账;评审专家调取仓库入库出库台账,发现领料混乱直接剔除该部分费用;
2.研发之后样机、样品后续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成本没有冲减当期研发费用,造成研发费用虚高;研发产生的边角废料售卖之后,收入要冲减研发材料费;
3.日常办公耗材(打印纸、墨盒、办公文具)、生产车间日常维修配件、成品包装材料,一律不可以计入研发直接投入;
4.生产-研发共用设备耗用的水电费,不能全额计入研发费用,要按照设备研发使用工时合理分摊,制作分摊计算表留存备查。
实操规范:企业必须印制专门研发领料单据,领料单上填写项目名称、领用日期、物料名称、领用数量,研发负责人签字审批,单独建立研发物料台账,和生产物料台账分开管理。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设备是归集核心
1.可归集内容:专门用于研发项目的仪器、检测设备、实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实验室、研发专用厂房的折旧;研发场地改建、装修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重点红线:研发设备同时用于生产产品,折旧费用不能全额计入研发费用,按月统计设备使用时长,按研发工时占比分摊折旧,做好分摊表;生产车间设备、办公电脑、办公大楼折旧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很多企业将生产设备全部折旧计入研发费用,属于非常典型的不合规归集方式。
(四)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用、其他费用简要说明
1.无形资产摊销:购买用于项目研发的软件、专利、非专有技术,按照摊销金额计入对应研发项目;外购软件如果用于日常办公,摊销费不得计入研发费用。
2.设计费用:新产品外观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试验论证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3.其他费用:研发资料费、知识产权申请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总额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20%,超出部分不予认可,企业不可过多归集其他费用。
(五)研发费用硬性比例红线(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近三年销售收入总额)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研发费用占比≥5%;
2.5000万<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4%;
3.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3%;
4.额外硬性条件: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60%,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总额。
核心总结:研发费用归集核心证据链:研发项目立项书→人员工时台账→研发领料单据→设备使用台账→财务研发辅助账→发票凭证,所有费用必须绑定对应的研发项目,做到项目-人员-物料-凭证一一对应。
二、高新收入:高企第二道核心门槛,理清哪些收入能计入高新收入
高新收入硬性指标: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同期总收入≥60%(一票否决项);其中主要产品收入占高新收入总额50%以上,主要产品必须匹配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著)。
高企口径:总收入=税法上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重点易错区分(企业90%踩坑)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居民企业分红)≠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不能扣除,全额留在总收入分母里;分红、利息、股权转让全部计入分母,会稀释高新收入占比,很多企业因此高新占比低于60%被否。
(一)总收入(高企总收入分母,不能剔除)
1.销售产品收入、软硬件销售收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收入;
2.银行存款利息、股权转让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3.子公司分红(免税收入,但高企分母必须包含);
4.违约金收入、营业外收入;
5.普惠型政府补助(高企奖励、纳税返还、稳岗补贴等)。
哪些算总收入想必大家都比较熟悉,今天就不赘述了,今天咱们来重点聊聊,不征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不征税收入(法定仅3大类)
(1)财政拨款;
1.狭义定义:主要针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普通生产企业简单拿到政府补贴,不等于财政拨款。
2.对企业来讲:企业收到的各类财政补助、科技项目补贴、高企奖励、研发专项补贴、经信局项目扶持资金,不属于本项财政拨款;只有满足第3类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国家投资(政府出资做实收资本)、资金使用后必须归还本金的财政资金,不计入收入总额。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适用对象:企业代收上缴财政的费用;企业收取后全额上缴国库,自己不留存,才可以算作不征税收入。
2.实务现状:一般民营企业几乎不会涉及;企业自己留下来的补贴、奖励不属于此类,民营企业基本不用考虑本条。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法规依据(实施条例第26条):
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必须同时满足财税〔2011〕70号三条硬性条件,才可以划分为不征税收入,缺一不可:
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正式拨付文件,文件里明确写明资金的专项用途(用于研发、新产品开发等);
2.拨款单位有专门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要求;
3.企业单独建账核算,这笔补贴对应的支出单独做账,和自有资金支出分开核算。
常见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例子:
1.科技局下达的专项研发项目经费、重大科技攻关补贴、重点研发计划补助;文件限定只能用于该项目研发投入;
2.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企业专门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3.政府无偿划入国有资产,并且文件限定专门用途。
重要反向红线(非常关键):
1.普通普惠式奖励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比如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稳岗补贴、人才安家补贴、纳税贡献奖励,政府文件没有限定专门研发用途,必须计入收入总额,高企总收入分母不能扣除这笔钱;很多企业把高企奖金当作不征税收入自行扣除,后期税务复核判定违规。
2.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如果补贴划为不征税收入,那么这笔钱拿来购买设备、发放研发人员工资、采购原材料,对应的费用既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能计入高企研发费用归集。
(三)高新收入官方定义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高新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受托研发收入);判定高新收入成立,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产品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2.企业拥有对应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3.核心技术来自企业自身研发成果,而不是外购现成技术、代理别人产品。
1、合规可以计入高新收入的情形
1.自研产品整机销售收入: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产品内部核心算法、控制逻辑、工艺技术,拥有配套知识产权,整机销售金额全部计入高新收入;例如自研控制系统的自动化设备、自主配方新材料产品。
2.技术性收入:为外部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成果转让、定制化软件开发收入,可以计入高新收入。
3.嵌入式软件收入(本文重点:自研软件+外购硬件一起销售怎么算高新收入),分两种情况:
情况①:软件是企业自主研发,硬件全部向外采购;软件占整套设备公允价值50%以上,整套设备收入可以全部算作高新收入;
情况②:自研软件价值占比低于整套设备50%,硬件采购部分不能算作高新收入,只有自研软件对应的价款可以计入高新收入,外购硬件部分只能作为普通贸易收入剔除出来。
实操落地方法:
签订销售合同时,把外购硬件、自研软件分开列明价格,开具发票硬件、软件分项开票;硬件采购成本对应收入算作普通收入,自研软件收入计入高新收入;软硬件拆分定价必须贴合市场公允价格,不能随意抬高软件价格,如果软件定价虚高,评审专家有权否定拆分结果。
举例:一套自动化设备总价200万,其中外购硬件140万,自研嵌入式软件60万;软件占比30%不足50%;只有60万软件部分算作高新收入,140万硬件部分不计入高新收入;如果软件定价110万,硬件90万,软件占比超过50%,整套200万收入全部算作高新收入。
(二)极易被评审剔除、不能算作高新收入的情形(企业高频踩坑清单)
1.纯外购、代理、贴牌产品销售收入,一律不计入高新收入:企业只是简单采购成品设备,没有对设备做技术升级、软件开发、工艺改进,仅仅贴自己品牌售卖,哪怕企业拥有其他软著专利,该部分收入属于贸易收入,必须剔除;很多设备贸易企业,把外购设备销售收入全部算作高新收入,是高企失败第一大原因。
2.EPC工程项目里单纯设备代购、外包施工收入:企业承接工程总包项目,设备全部外购,施工由分包单位完成,只有企业自主设计、技术调试部分可以计入高新收入,设备采购和施工收入全部剔除;不能把整个项目合同金额全部算作高新收入。
3.简单组装产生的收入:采购别人成熟零部件,企业只是螺丝组装,没有自主研发技术、没有修改控制逻辑,只是物理拼接,整机收入不能算作高新收入;只有在组装过程中植入自研软件、自主工艺,才可以按规则拆分高新收入。
4.售后运维收入、常规维修服务费:单纯设备保养、更换配件、硬件故障维修,没有提供技术升级、算法迭代,该部分服务费不能算作高新收入;只有定制化技术升级、算法优化的服务收入才算高新收入。
5.知识产权和产品脱节:企业的专利、软著和售卖产品毫无关系,知识产权只是为了申报高企单独申请,产品核心技术来源于外部供应商,对应的产品收入同样被判定为非高新收入。
(三)高新收入必备佐证材料清单
高新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据;知识产权证书(软著、专利);产品技术说明文档;检测报告;软硬件拆分说明(嵌入式产品必备);研发项目结题报告;高新产品收入明细台账,把高新产品和普通产品分开核算。
三、结合评审逻辑,给企业的落地规划建议
1.研发费用层面:提前3-6个月规划,做到研发项目先行每年年初做好研发项目立项,确定研发人员名单、研发工时制度,规范研发领料流程;研发人员、生产人员严格区分,兼职人员按月留存工时表;研发辅助账按月登记,财务账、研发辅助账、税务申报数据尽量匹配,差异控制在5%以内;杜绝年底一次性凑研发费用,评审专家现在通过大数据比对,后期补做的资料很容易被识破。
2.高新收入层面:业务端就要做好收入规划,从合同源头拆分软硬件价款如果企业业务模式是自研软件搭配外购硬件对外销售,在签订商务合同的时候就把硬件和软件价格分开;平时财务做账建立高新产品收入台账,每年年末统计高新收入占比,提前预判占比情况;对于纯贸易业务、外购成品业务尽量单独核算,不要和自研产品混在一起。
3.知识产权匹配产品:申请软著、专利时紧扣自己主营产品,专利里面的核心技术要点对应产品技术参数,知识产权和高新产品一一对应,避免出现专利和产品“两张皮”的问题。
写在最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后期材料包装出来的,而是企业日常研发投入、业务模式、财务核算规范化之后自然拿到的结果。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作为高企两大核心命门,评审专家核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再只依靠审计报告就予以认可,会穿透核查立项资料、人员工时、领料单据、销售合同、财务凭证等原始资料。企业只有日常做好合规管理,才能够顺利通过高企认定以及后续的抽查复核,安心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地方配套补贴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