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奉贤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奉贤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沪奉府规〔2022〕8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初审、复核等程序,对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7家单位予以资助,现予以公告。
序号 | 申请单位(人) |
1 | 上海自然堂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 |
4 | 上海朕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6 | 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7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进一步提升奉贤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奉贤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沪奉府规〔2022〕8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初审、复核等程序,对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7家单位予以资助,现予以公告。
序号 | 申请单位(人) |
1 | 上海自然堂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 |
4 | 上海朕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6 | 东胜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7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