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1 号),我委将启动长宁区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长宁区2023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长宁区2023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1号)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1.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的本区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前三年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显著;
3.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5.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方式

申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申请,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


对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的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企业最高50万元的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资助并取消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2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选,如再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已获资助予以抵扣。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申报系统(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3b01e30-5b82-4a54-8644-b1ebf2898229)进行在线申报、提交证明材料,经初审通过后一周内按申报指南要求寄送纸质材料至受理处。

2、书面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5)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3、纸质申报材料五份,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上述申报材料目录(1-5)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4、受理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5、寄送地点:长宁区安西路35号508室(注明: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材料)。

6、备用网址:https://cnkjg.cn/modules/kjcxfw/project-report.html

长宁区2023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请表.docx

孔明点睛: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申报要求:注册满三年,已经是高企(有效期内),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且对增长性有要求。

                 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研发人员占比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

补贴方式:先立项后补贴,最高50万元。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已获补贴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