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4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323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减轻企业负担是宏观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降低税费成本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继续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研究制定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相关部门

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24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

二、降低用工成本

2024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30%60%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0/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降低用能成本

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发电企业降低月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在重大节日对大工业用户实行深谷电价。(责任单位各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降低用气成本减少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供气层级将化工区物业公司管网并入市天然气管网公司20243月起降低化工区管输费0.03/立方米阶段性降低洋山港LNG气化管输费0.02/立方米上海燃气公司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化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申能集团

十一降低用水成本免收非居民用户2024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十二规范工业园区转供行为加强工业园区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的成本绩效分析降低企业在工业园区内获得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的成本梳理存在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工业园区指导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再实施加价严格执行转供水不得加价政策规范工业园区网络接入服务保障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服务可直达企业用户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加价的非电网直供电、转供水主体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

四、降低融资成本

十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年末贷款余额突破1.3万亿元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年发放纾困融资50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的长期可用资金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强对绿色低碳行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对象范围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应纳尽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十四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调整完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对其中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优化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跨部门联动机制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园区批次贷等特色产品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市级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加强市、区联动市级对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贴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七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无还本续贷力度力争无缝续贷累计投放额超1万亿元。(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十八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为企服务

十九强化用工服务和就业帮扶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0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更新发布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完善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落实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优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本文件自20243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1231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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