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工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内容

符合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领域。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市级支持资金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选择“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特别说明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申报单位在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

三、受理申请

(一)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5年4月15日-

4月30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4年5月10日。咨询电话:吴春霞23117616。

(二)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转2。

(三)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2025 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支持国家级、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 集群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汇聚资源要素、高效 协作网络、完善治理服务,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集群。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根据 2024 年度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效服务指标评价、产值(营 收)增速、研发经费投入增速等因素综合评价集群发展情况,分 级奖励。

A 级:奖励 50 万元; B 级:奖励 30 万元; C 级:奖励 2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或上海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运营主体;

2.2024 年度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效服务指标评价为“ 良好”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

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申报书( 网上填报打印);

2.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效服务指标评价报告( 2024 年度);

3.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年度发展情况报告(2024 年度);

5.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6.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